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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保洁电梯人员工资问题的一点建议

发表于2014-03-22

  昨天,了解到业委会主任未经委员会议批准和业主大会表决,私自与原保洁公司、电梯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从未公示过,业主与业委会其他成员至今不知情,有人透漏现在的合同约定保洁电梯人员工资高于原万达与其签订合同的价格,对此,王主任的解释是,因为这个价格不包括五险一金,所以现在的价格有所提高。


 但是,据了解,万达以前与保洁公司、电梯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的工资标准是不包括五险一金的,保洁公司、电梯公司员工的五险一金由他们的公司自行解决,一贯如此。


 我们认为工资多少是小事,看服务标准,合同签订前按照多项相关法规,必须公示,由委员会议表决业主大会表决,才能签订执行,而业委会主任如此违规操作,其用意何在?请业委会马上公开合同,向全体业主道歉。

  关于临时物业公司保安、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员工工资问题,我们认为,这些万达老员工原先就有五险一金,临时物业公司无法解决续交五险一金,所以现在工资上高一些无可争议,而且,这个冬天他们是超负荷工作,值得表彰奖励,他们的情况与外包保洁公司、电梯公司的工资问题是不同的。请主任不要误会我们的观点。


  

发表于2014-03-22

应该学一学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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