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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问长春明珠业委会主任--私签合同约定保洁98人,园区实际有多少人?

发表于2014-03-26

自三方协议之后,从社区领导处得知,你又与保洁公司、电梯公司又不开业委会委员会议和业主大会,神不知委员不知业主不知私自签订保洁合同约定98人为园区服务,每人每月1900元(万达原来出价是1400元),但在园区怎么感觉没那么多保洁人员上岗,难道是保洁还有晚班一半人员?还听说您为了证明清白,宣称:经多人证实,共有一百多人为园区保洁工作。


很奇怪,合同约定98人上岗工作,每人工资每月1900元,保洁公司竟然派来了一百多人,你老的面子这么大吗?还是保洁公司学雷锋自掏腰包增加人手?


为了保证业主的知情权与表决权请您速速作出以下答复:


1、公示所有滥用公章违规私自签订的物业服务方面的合同


2、查清园区到底多少保洁人员上岗服务,保洁公司是否存在虚报人数冒领工资合同欺诈,业委会是否内外勾结中饱私囊?


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请您自圆其说。请注意,所有的物业服务费用仅仅是住建局垫付,住建局明确表态,你们私自签订的合同中也明确表述,最终由业主自己承担所有垫付的费用。业主的钱不许大吃空饷。


发表于2014-03-27

请业委会公布从去年到现在,从未公布过的所有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包括共建面积最新出租或者补充协议!依据法规业主有知情权,合同的签订要经委员会议表决、对全体业主公示,最后经业主大会批准,请业委会遵守中国法律。各级政府部门都可以公开政务,业委会是特权机关吗?是昨日的军统局吗?


发表于2014-03-28

昨天的业委会会议中,保洁公司人员突然出现会场要求续签协议,被正义的委员严词拒绝,告知他们:业委会没有会议表决和对业主公示,谁让你们来的,要求你们保洁公司出示去年与万达的老合同,业委会要公示给业主,新旧合同对比

一个人和既得利益集团设了一个局,以为了业主,时间来不及、其他委员不干事等理由,忽悠了整个长春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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