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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私自签定的合同现在大公开,维护业主知情权!

发表于2014-03-28

关于13年12月30日,长春明珠业委会徐主任与保洁公司签订的保洁合同,住建局今天上午表示,住建局协调方,我们不知道合同签订前业委会有无表决,我们只认业委会公章,合同可以给你们业主公布,请大家看看这份隐藏三个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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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3-28

请大家说说园区有九十八个保洁吗?你们的楼道多长时间一打扫

去年万达聘用保洁每人工资1400元

多少好商量,但究竟多少人干活,多少人领钱?

住建局明确表示,我们只是垫付,费用最终业主承担

发表于2014-03-28

钦定合同不表决,签完之后不公布。

隐藏合同三个月,还想强行再续签。

业主都有知情权,委员都有表决权。

如此无法又无天,暗箱操作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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