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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央政治局: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

发表于2010-07-23

楼市新政出台已届百日,除了成交量下滑,北京、上海等地的房价依然坚挺,部分地区甚至出现逆市涨价的苗头。

房地产政策将走向何处?之前,相关部委已作出表态。昨日(7月2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再次强调,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坚持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

关于下半年工作,会议强调,下半年要坚持把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推进自主创新,着力抓好节能减排,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会议还明确了下半年各项经济工作的重点,其中包括推动内需持续稳定增长,继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和完善扩大消费政策;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把握好信贷投放力度、节奏、重点,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市场监管;下更大气力抓好节能减排;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水平,努力扩大进口,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企业“走出去”;深化资源环境、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更多公共资源投向民生领域,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等。

会议还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十二五”规划的主基调是“加快经济方式转变”,需要完成未来国家发展的六大战略任务。

以上文字来自于中国经济网 宛霞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于2010-07-23

在做完变相降价、“零成交”等一系列试探性动作之后,部分开发商对楼市调控政策放松的期待似乎落了空,一些观察人士所谓“误伤经济”的借口也并没有动摇中央调控政策的决心。

自4月中旬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出台至今,已接近百日,楼市观望气氛越来越浓厚,部分一线城市成交量大幅下降,上海、北京等城市月成交量甚至一度萎缩70%-80%。6月以来,北京、上海、广州多家开发商的新盘成交惨淡,“零成交日”“零成交楼盘”“零成交区域”等字眼不断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一线城市部分楼盘开始降价,土地市场降温迹象明显。

国家统计局1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下降0.1%,这是近15个月来房价首次下降。但就在这个关口,关于放松调控政策的声音一下子多了起来。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告诉记者,“误伤经济”正成为一部分人阻碍执行楼市调控政策的借口。目前包括一部分地方政府在内,各方主体对此次楼市调控多少存在一些疑虑。有的甚至还认为之前的几次楼市调控最终都以“放松”或“救市”告终,由此推断下半年或者明年年初可能会“旧事重演”。

“在某种程度上,现在的房地产行业已经绑架了地方政府,尤其在今年经济发展还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认为,现在开发商心里也有着自己的“小算盘”——成交量不断萎缩乃至房价下跌,首先担心的就是地方政府,因为这会造成地方政府税收收入、转让土地收入的下降。而银行信贷方面,也会因成交萎缩、房价下跌受到影响。“可以说,现在形成了这样的格局:中央政府希望调控真正产生效果,而开发商乃至银行业等都不希望房价下降”。

针对这些乱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国资委12日分别作出回应,重申调控政策延续性。7月20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再次强调要坚持调控力度不放松,确保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哈尔滨出席“2010中国市长论坛”时,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七十余位市长、副市长也表示,“一旦放松,房价会强力反弹,调控政策毁于一旦,政府也会失信于民。”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董事程澐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具有典型的“政策市”特征,调控政策是根据市场的起伏变化张弛有度的。下半年中央调控政策是松还是严将受到三大要素影响:即银行对信贷政策的执行尺度、地方政府对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舆论监督的透明程度。预计下半年调控方向将以细化现有政策的深入实施为重点,在促进保障房建设、增加市场供应以及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等层面上实施调控。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田国强认为,解决楼市问题的根本方法是要增加商品房市场土地有效供给,增加持有高端房和多套房的成本,同时考虑到与之相配套的风险控制、住房保障、租房体系、拍卖机制等。应该从土地流转制度、财政税收制度、金融监管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土地拍卖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设方面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建立有效市场,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引导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据新华社电)

发表于2015-01-24

回首4年前,涛哥还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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