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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一审宣判 李某某获刑十年

发表于2013-09-26

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今日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发表于2013-09-26

发表于2013-09-26

发表于2013-09-26

发表于2013-09-26

 刚刚看到报道, 天朋友的判决终究是下了,10年。。。。。。我们先不予评论,这个判决是正确的还是带有舆论压力情况下的冤判,都已尘埃落定了,但是就我个人的观点来说,作为母亲的梦鸽同志应该为儿子的这次悲惨结局去买单的!!!!

发表于2013-09-26

给李天一的建议:拉屎不要擦屁股,否则菊花不保。

发表于2013-09-26

作孽啊作孽啊!

发表于2013-09-26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现在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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