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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迟迟不交房可能没有预售证~~~

发表于2012-12-05

王女士在某小区门市对外出售时,交了首付款预定了一套。原本双方约定好了当年过年前后就可以办理贷款,办完贷款后就可以交房并签合同。但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了半年仍没能办成贷款,结果王女士首付交了,可却拿不到房,开发商也不给退。

发表于2012-12-05

律师认为,像王女士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先确认一下开发商有没有达到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否有预售证。如果没有,依照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所签订的协议,合同等都是无效的,但起诉时已取得了例外。

发表于2012-12-05

所以买房签合同时要看对方有没有预售证,否则,权益得不到保障,就算起诉或仲裁也只能退回原来的房款,而往往退回的房款早已买不到同样条件的房子了。购房者往往感觉很亏。且这种情况下,要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法院或仲裁委也是不支持的。

发表于2012-12-05

律师的说法都是个依据,最终解决起来可能就么有啥用

发表于2012-12-05

花钱买担心啊

发表于2012-12-05

买房还是要买大开发商的房子,至少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因为影响等原因,不会太过分

发表于2012-12-06

荣旺没有这方面的担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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