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五条”细则一出,被戏称为“楼市晴雨表”的婚姻登记处,这几天也有点忙。
某地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总结:“这几天,登记处有'三多',开单身证明的多,离婚的多,补办结婚证的多。离婚是不是为了房子不好说,但是开单身证明和补办结婚证的,大部分都是为了房子。”
“新国五条”竟然还影响上了婚姻!真是想不明白,到底是人们太现实,还是感情太脆弱?
新国五条的第一条真是有点坑爹啊
20%的税啊,伤不起。
我想和这个国家谈谈房事,国家却只想税我
为什么要离婚?跟房子有啥关系?
离婚后成为“两个”家庭,1、该家庭有两套房想卖一套,现成为其中一个家庭的自住房,可免20%所得税等,易交易。2、该家庭想买二或三套房,现成为其中一个家庭首套房,不仅不受限制,还可享优惠。3、同理,若将来对多套房收税,有机会。4......都很奇葩
“新国五条”细则一出,被戏称为“楼市晴雨表”的婚姻登记处,这几天也有点忙。
某地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总结:“这几天,登记处有'三多',开单身证明的多,离婚的多,补办结婚证的多。离婚是不是为了房子不好说,但是开单身证明和补办结婚证的,大部分都是为了房子。”
“新国五条”竟然还影响上了婚姻!真是想不明白,到底是人们太现实,还是感情太脆弱?
1、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4、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城市要暂停在本区域内向其售房。
5、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
6、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7、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国务院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8、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
9、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10、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