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供暖补贴,你收到了么?
- 发表于2013-10-10
补贴金额
按上述办法和标准,副市级供暖补贴3480元,局级为2827.5元,县处级为2175元,科级人员为1522.5元,科员及一般职工为1305元。
民企、三资企业职工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一般职员每年应得到1305元的供暖补贴。
- 发表于2013-10-10
不发怎么办?
职工有权将单位告上法庭
2006年~2007年供暖期开始时,长春市政府下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采暖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几年来,不少市民享受到了供暖补贴,但仍有一些单位未按规定发放。
不发怎么办?《通知》中未对不发放采暖补贴的单位作出相关的处罚规定。相关部门曾表示,将调查并协调处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可通过在媒体曝光、建立诚信档案,使之上“黑名单”。
而相关部门一位内部人士说:“政策出台多年,还没有一家单位上过‘黑名单’。由于没有处罚权,只能去协调,可这协调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长春市公用局一位人士表示:“这事也不是有多难,就看职工愿不愿意去做。虽然没有处罚规定,但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可将其所在单位告上法庭,讨要采暖补贴。”
为了采暖补贴,你会将单位告上法庭吗?采访中,绝大多数人表示,不会选择得罪老板。
为此,长春市民吴先生呼吁,对于职工采暖补贴,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监督处罚机制,以督促各单位发放采暖补贴。
- 发表于2013-10-10
按照相关规定,采暖补贴须在10月25日采暖期到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一次性发放,也可分期发放。
- 发表于2013-10-10
私企好像是没有
- 发表于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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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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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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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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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各机关、事业、企业(含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其他经济形式的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
补贴办法采暖费补贴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各职级、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暂控标准相应采暖费金额的75%计发。
计算公式:职工年采暖费补贴额(元)=供热价格(元/平方米)×职工住房面积暂控标准(平方米)×75%。
职工住房面积暂控标准:副市级160平方米,局级130平方米,县处级100平方米,科级70平方米,科员及一般职工60平方米。各类人员的技术职称,与行政人员职级相对应。住房超标准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其他经济形式企业:根据本企业自身情况,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采暖补贴费标准,按“职工住房面积暂控标准”相对应采暖金额的75%计发,住房超标准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由新单位负责,未重新就业的,暂不补贴。
改制、破产国企:只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改制、破产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前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经省、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代发。此外,发放标准不与职称挂钩,现行标准统一为1305元/人。
租房户:补贴是按人头发放,与房子无关,补贴发放只与职称有关。
双职工:补贴政策由以住房为单位进行补贴变为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补贴,只要符合《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采暖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补贴条件,就可以按标准享受采暖补贴。双职工可以补贴双份,多职工可以补贴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