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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要买房子的看看 睁开眼买房子

发表于2016-05-15

笔者代表800多户业主、二千多位居民,我们是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附近一个小区的居民。我们是2012年陆续入住该小区,但时至今日,该小区也未全部完工! 二千多位居民合法利益长期受损得不到关注 小区入口规划路未建,下雨天泥泞不堪!已入住业主无法使用小区内原本该有的停车位,休闲健身广场!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去年2015年5月份,我们去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反映情况,也打过长春市12345市长公 开电话,新文化报也关注过此事!当时政 府部门与开发商承若近期内就能解决!但时至今日又一年过去了也没有得到解决,我们找过数次该小区开发商和当地政 府部门。了解到事情的起因: 吉林省长春市国土局公信力缺失不作为两级法院判决形同虚设 吉林省良品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长春市下属一个县城的公司,在2010年与6家房地产公司竞争,经过几十轮的竞拍,在长春市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以1.81亿元人民币取得该小区的土地开发权。当时挂 牌的土地状况是净地,与国土局签的出让合同也是净地!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有一大部分不是净地!该公司也就进入漫长的讨要净地的过程! 从2010年该公司交齐全部1.81亿元人民币土地款后到现在,2016年4月份。这期间经过吉林省法院(2012吉民一初字2号)民事判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一终字92号)民事判决,让其履行合同与判决的交付净地义务!后又经最高法执行局(2015执他字12号裁定)又有吉林省法院(2015吉执异字第1号裁定、第2号裁定)还有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执督字第12号执行书)裁定! 但就是这样,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笔者我们对该公司的遭遇也表示理解。一个外地民营企业遇到这种不公平的遭遇也真是敢怒不敢言。但是我们业主的利益又谁来负责呢? 我们大家不禁要问,跟堂堂长春市政 府机关部门签了合同又交齐了全部土地款,还用如此多的法院文书来执行吗? 国土局花费上百万的诉讼费竟然不交付“净地” 如果对方不是政 府机关会这么难吗? 长春市国土局的公信力还要不要? 长春市国土局打这场官司真有这个必要吗? 就算你们赢了,难道你们就会因为一户拆迁户难度大,有给你们摊责任的风险,就会不管我们二千多人的正常利益了吗? 更何况所有的法院公正的判决,令政 府马上交付净地!最高法(执他字第12号)上写的更明确!不但让政 府马上交付净地,更要避免政 府的公信力受损。 这些省法院、最高法的判决、执行裁定等等,竟然这么没有约束力吗?在此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律还有尊严吗?事情近六年没有解决,难道真得新闻曝-光!国家领导人重视以后在吉林省才能解决吗? 长春市国土局的相关人员拿上百万的诉讼费打官司,到底是在保护政 府的利益?还是在保护自己不受责任的牵连? 笔者是一位退休老干部,笔者盼此事能被吉林省委领导关注解决,不要让此事扩散后,影响吉林省所有干部的执政形象

发表于2016-05-16

开发商不行,你们应该建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买房子的时候真要考察好了。

发表于2016-05-16

就是有拆迁的房子没有进行正常拆迁,有钉子户吗》:所以导致园区不能完工吗 

发表于2016-08-01

现在解决了吗?


发表于2017-08-18
现在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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