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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万龙丽水湾从十月份开始做首付分期活动,首付分期真有那么美么?

发表于2014-11-13

    从十月份开始,万龙丽水湾就开始推出一期二期住宅首付分期活动,最低首付5%,首付1万起,每半年交一次,两年内结清一次,无需支付利息,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叫首付分期看上去很美,让我不得不想。。。。。

 

     “低首付”、“两成首付”……如果你留心楼盘的宣传广告,此类字眼往往更能吸引购房者的关注。据悉,所谓的“低首付”、“两成首付”,是可以通过“分期首付”的方式购房。一般情况下,分期首付的操作方法为,如一套房子总价80万元,首次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三成,即为24万元。而购房者可以将这24万元拆解为两次或三次,分期支付给开发商,而且购房者不需要支付利息,或是支付少量利息款。

    在楼市中,分期首付并不是新鲜事,据了解,对于“分期首付”,开发商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操作。一是购房者支付部分首付款后,开发商替购房者付清剩余首付款,而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此后购房者再在约定时间内,将剩余首付款还给开发商。也就是说,开发商先借钱给购房者交给银行,并办理贷款手续。

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先向购房者收取部分首付款,而后约定在短期内再缴清剩余首付款。等首付款全部付清之后,再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贷款手续。真正意义上来说,先交的部分首付款类似定金性质,并非开发商垫资支付首付款给银行。

   从一个学法律的朋友那打听首付分期的事情,从表面情况来看,分期首付确实能够帮助难以支付首付款的购房者完成购房计划,而风险基本上由开发商承担,但对购房者来说,并非高枕无忧。

相对来说,第一种方式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备案,对购房者来说风险较小。而第二种方式,只能说是首付款支付时间变宽松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分期首付,如果开发商将该笔款项挪为他用或是资金链出现问题,那么购房者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朋友劝说,不能因为门槛降低就冲动购买,以免利益受损。如果一定要购买,但首付能力有限,只能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话,要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另外要对违约责任进行详尽的书面约定,以备遭遇问题时有据可依,想想还是有道理的!

 

发表于2014-11-13

这个还真没考虑过!

发表于2014-11-13

首付分期还是挺方便的,有风险应该也不大吧!

发表于2014-11-13

学法律自然就谨慎,一般没啥风险。

发表于2014-11-13

这个就是防患于未然,有很多人还是觉得还是很方便的。

发表于2014-11-13

你前期缺钱的话,可以用着免息的时间缓缓不挺好么!

发表于2014-11-13
引用:军情谍报在2014-11-13 17:11:49写道:
8楼

你前期缺钱的话,可以用着免息的时间缓缓不挺好么!

 就是,目前也没听说谁出事儿的啊!

发表于2014-11-13
引用:军情谍报在2014-11-13 17:11:49写道:
8楼

你前期缺钱的话,可以用着免息的时间缓缓不挺好么!

引用:da扣子在2014-11-13 17:14:54写道:
9楼

 就是,目前也没听说谁出事儿的啊!

 真是不能太较真,没啥必要!

发表于2014-11-13
引用:军情谍报在2014-11-13 17:11:49写道:
8楼

你前期缺钱的话,可以用着免息的时间缓缓不挺好么!

引用:da扣子在2014-11-13 17:14:54写道:
9楼

 就是,目前也没听说谁出事儿的啊!

引用:sweet水果在2014-11-13 17:20:14写道:
10楼

 真是不能太较真,没啥必要!

 又便宜干啥不占啊,瞻前顾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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