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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春一开发商开网店卖房子,创新还是作秀?

发表于2013-03-20

继汽车、房产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后,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成了网上司法拍卖中的新拍品。淘宝网日前发布,即将开始拍卖的标的物——浙江省内一宗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刷新了淘宝网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起拍价高达1.55亿元。而记者获悉,长春市的某楼盘也在淘宝开店卖房子,是潮流所迫还是借道宣传?

发表于2013-03-20

在网拍土地消息发布时,潘石屹等房产大佬也都一片叫好,毕竟网拍土地使得原本的复杂流程简化了,节约了企业不少成本。独立分析师杜百川认为:“网上拍地不仅简化了流程,节省了时间,而且可以看到每一宗公开交易全流程的现时信息、数据进行实时,实现了对交易全过程、全主体监控。”

发表于2013-03-20

网上卖房 营销意义更重

相对于土地拍卖这种政府行为来说,网上卖房就纯粹是市场行为了。开发商网上卖房已不鲜见,但作为电商兴起较晚的长春市场,网上卖房绝对是个新鲜事。而澳海作为长春地产第一个,也是现在唯一一个吃螃蟹的人,对于网上卖房自然是最有发言权的。

发表于2013-03-20

据了解,澳海电商部分为淘宝、论坛、微信公众平台,而作为拍房的主要平台,自然是澳海自营的淘宝店——澳海生活馆。澳海生活馆的负责人表示,目前澳海生活馆所拍的房源都是特定房源,以后也会逐渐推出特定优惠。而澳海澜庭副总经理马健在接受采访时也曾表示,自营电商的营销意义远远大于电商自身的盈利。

发表于2013-03-20

吉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金晓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地产商自营电商并没有实现盈利,但却无意中在网络营销上占尽了先机,花费很少的投入产生了良好的广告效应,是开发商乐得看见的。这也是一种吸引关注的方式,网上卖房并不现实,却能吸引很多人进行关注,从而对实际房产销售产生影响。”

发表于2013-03-20

虽不是主流 但依然是趋势

对于网上卖房,并不是没有任何风险,也并非适合楼盘。接受记者采访的开发商说:“并不是每个楼盘都适合做电商,例如我们的楼盘,电商基本对这个群体没有太大影响。而且做这个我们并不专业,在物流配送上不及时可能会影响到客户对我们楼盘的印象。”

发表于2013-03-20

尽管更多地产商并没有直接进入到自营电商的行列,但也多多少少走进了网络营销的范围,最明显的莫过于大多数楼盘官方微博的开通。例如万晟、中海等企业,都会为每一个楼盘开设官方微博账号。虽然网上卖房并不能直接成交,但在网络时代,房地产商也需要一个面对网络的宣传窗口,电商或者微博,无论哪一种形式,都是地产商对房地产上网的一种尝试。既然网拍土地成为现实,网上卖房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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