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5|6|7|8|9|下一页
/9页

主题:房屋租赁

发表于2013-03-28

租赁概念

由房屋的者或经营者将其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1]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2]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发表于2013-03-28

登记指南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租赁双方的合同进行监证,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发表于2013-03-28

一、 登记范围: 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发表于2013-03-28

二、 应提交证件

发表于2013-03-28

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发表于2013-03-28

2、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发表于2013-03-28

3、 房屋权证、国土证

发表于2013-03-28

4、 房屋租赁合同

发表于2013-03-28

三、 办理程序

发表于2013-03-28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室登记

上一页|1|2|3|4|5|6|7|8|9|下一页
/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