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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知识:什么是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发表于2012-10-1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商品房预售制,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或即将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这种“先交钱再给货”的模式,是目前我国住宅市场交易的主流形态。

国务院10月10日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房地产预售许可”由原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就是说,“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被下放。对此市场分析认为,下放审批权虽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发商的审批难度,但并没有降低审批标准,总体来说影响并不大。
发表于2013-01-09

额 长春预售证在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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