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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在房产证上是否愿意写上配偶的名字?

发表于2014-01-15

现在的小夫妻买房子的之前都会说好,谁家付首付,谁家负责装修,房产证上的名字都写谁的,每天从新闻上就能看到很多的关于这样的问题,女方说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就不行,男方说我买的房子为啥要写你的…… 那如果是你,你怎么看?在房产证上是否愿意写上配偶的名字?


新《婚姻法》的新规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发表于2014-01-15

我愿意,人都娶回来了,还差个名字

发表于2014-01-15

如果是男方买房子那就是写不写也都一样了 谁不是准备过一辈子的

发表于2014-01-16

这个没啥,我觉得我可以写

发表于2014-01-17

都是婚前财产没有什么好更改的了

发表于2014-01-20

还是觉得这样的大件婚后也要AA制的好

发表于2014-01-23
一面繁华一面愁,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在房产证上是否愿意写上配偶的名字?”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1-23

这个咋说 说实话不愿意

发表于2014-01-23

要么就只写对方一个人的,要么就别写两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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