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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2014年1月1日取消限购,改征房产税的消息!~真的还是假的

发表于2013-09-17

最近流传一则“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不知真假、有的媒体称最新房产税不靠谱,有的确是一直对外报,有点惊讶的政策。说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政策是这样的,

全面征收房产奢侈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限购政策退出,代之以税收手段
1、明确时间表。建议由国务院适时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城市的住宅限购政策停止执行;

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住房信息已联网的城市范围内征收房产税。2015年1月1日起,建制镇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国务院通知发布的时间点,距离2014年1月1日应相隔6个月,以为各地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

2、坚持首套房优惠和多套房限贷政策的长期化。建议由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

购买除别墅以外的家庭首套住宅,贷款利率一律为基准利率的7折,首付两成,免收契税,
并建议将该政策载入《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或《住房保障法》,实现首套房优惠政策的长期化、法制化;

购买第二套住宅,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0%,首付五成以上;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一律不予发放购房贷款。

3、对奢侈性住宅征收房产税。修改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改为《房产税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是: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以上有关1%-3%的房产税税率,4%-5%的房产税税率,具体标准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有童鞋知道真假吗,这样的政策一下来,是不是房价瞬间就会冻结啊,就会降价了呢,期待房价下降,

 

发表于2013-09-17

听说了 不过好像不是真的 房产税要是这样的定下来 估计有钱的老百姓也得造反了

发表于2013-09-17

对于我这种没买房子的人来说 好消息啊

房价降下来 啊哈哈

发表于2013-09-17
引用:龙头凤尾p在2013-09-17 10:51:11写道:
2楼

听说了 不过好像不是真的 房产税要是这样的定下来 估计有钱的老百姓也得造反了

 呵呵 国家定的政策 谁也没办法

发表于2013-09-17

早就说了不靠谱 你怎么才想着翻出来

 

发表于2013-09-17

我还真是没听说这事 上网刚刚查了一下 不过真是乱 说什么的都有啊

发表于2013-09-17
刷搭噶,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于2014年1月1日取消限购,改征房产税的消息!~真的还是假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9-18

假的吧

发表于2013-09-18

发表于2013-09-18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3-09-17 10:53:44写道:
3楼

对于我这种没买房子的人来说 好消息啊  房价降下来 啊哈哈

 嗯 是好就是消息不靠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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