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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期房转让6大注意事项!你知道么?

发表于2015-06-25


                                      

 

 我查了下,在我国对于期房转让由国务院规定,而国务院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从法律来看,期房是可以再转让的,期房也叫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其实就是合同的转让。那么期房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为了方便和我一样有需求的朋友们,我把期房转让的注意事项整理了一下,一起看一看吧~

 对于期房转让首先要注意,预售商品房尚房款没有结清的,购房者需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对于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期房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我查了一下,为了减少风险长春可以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登陆长春的房管局网站,就可查询期房是否已经在房管局备案,还是十分方便的。

期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最后如果是不想要房子原价转让,你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但终止预售合同通常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另这种转让如果有相当大的差价没有依法纳税,定是有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就是差价合同,往往会发生纠纷而带来麻烦。

其实期房转让十分复杂复杂,程序繁琐,面临的风险也是很大的。不管是出让方和受让方,都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把关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才能减少期房转让过程中遇到的风险。

发表于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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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25

这么说还是有备案的期房靠谱些

发表于2015-06-25

普通老百姓哪懂这些

发表于2015-06-25

看了老半天还不是怎么懂

发表于2015-06-25

办过一次就明白了

发表于2015-06-25

只要按照规定办下来,基本没什么问题

发表于2015-06-25

进来了解下

发表于2015-06-25

期房还可以转让那

发表于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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