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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限价商品房七宗罪

发表于2006-08-21
一宗罪:影响宏观调控之罪 限价商品房作为本次调控出提出的一个新事物,同时也是未来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员。承载了广大公众的无限期望和宏观调控的重任。

但以各方的不情不愿、有限的资源投入、繁杂的管理机构以及较低的信息化水平,成功的概率是多少的确令人担忧。一旦对房价影响甚微,将影响政府形象、影响宏观调控成效,此其罪一;
发表于2006-08-21
由于限价商品房首要是限制地方政府以土地谋取利益的冲动,无疑将减少土地收益,必然会成为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减慢的理由或借口,此其罪二;
发表于2006-08-21
开发商作为商人,逐利是其本性。你现在通过招标方式挤压开发商,要其反其道而行,必然弊端丛生,特别是中国特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大行其道。此其罪三;
发表于2006-08-21
无论限价商品房由谁开发,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较小的市场风险,都隐含着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之可能。设计、施工、材料、管理、服务方面的品质下降将使原本良好的出发点走到最后形成建筑垃圾。此其罪四;
发表于2006-08-21
价商品房供应量有限,必限定户藉人口购买,产生户藉歧视的矛盾,不利于全国人民的和谐共生,此其罪五;
发表于2006-08-21
限价商品房是稀缺资源,价格有优势且系商品房,必受很多人钟爱。难保不会有很多人起了弄虚作假之心,搞小动作。其中政府官员、富人和开发商群体将是主要的嫌疑人群。最终限价房花落谁家难保公平。此其罪六
发表于2006-08-21
限价商品房如果与以前的经济适用房一样,其附加交易限制条件很少,必将大量流向市场。以其较低的成本,获利空间远大于普通商品房,必对市场产生冲击,有扰乱市场之嫌。此其罪七。
发表于2006-08-26
呼唤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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