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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号外]居民身份证将可异地换补啦!“整容脸”可能被拒之门外哦!

发表于2015-11-13

公安部“三步走”推身份证异地换补挂失

丢失身份证,今后不用再回原籍补办了。日前,经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根据《意见》,我国将在2017年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证、补证、挂失等“三项制度”。此举将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

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流程

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

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

居住地制、发证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提醒

60日内发证 不增加收费

周期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周期。

收费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三项制度”进度表

2015年7月1日

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1日

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发表于2015-11-13

我上个月刚换的身份证呢!

发表于2015-11-13

这个政策好 方便不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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