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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女子分手归还价值70万房!遭男友拒绝

发表于2015-07-06
标签:分手归还学区房 分手归还70万学 过户 中心 房产证 

男方送给女方价值70万元房,分手后竟成烫手山芋——女方执意要还,男方坚决不要,后还闹到派出所。经协调,双方到公证处公证后约定,房子两年后再归还。


26岁张小姐和28岁重庆人小李恋爱。为抱得美人归,去年,由小李出资,在北部新区汽博,按揭了一套建面100多平方米的房,房产证上就写了张小姐一人名字。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浪漫的戏码,而是两人都不想还每月的贷款……


小李说,房子才买不到一年,自己存款耗尽,还要每月还按揭。现在如归还房子,就涉及过户,需要很大一笔税费,自己无力承担。为避税拒收回房子,小李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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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7-06

不会吧。。。 卖了不就完了?

发表于2015-07-09

来中海蘭庭买房绝没有离婚的可能,在中海的住户都很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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