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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强奸未遂后爱上被害人 贴告示“求交往”

发表于2011-08-25
一男子在强奸抢劫深夜独行女子未遂后,竟发觉自己就这样喜欢上了被害人,于是在作案地点附近张贴“以物寻人”启事希望找到被害人继续交往,其张贴“以物寻人”启事的行为也让警方顺藤摸瓜,顺利将其抓获归案。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抢劫罪批准逮捕该名男子。

今年6月15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夏某在公明街道返回自己住所的路上看到单独行走的被害人张某,产生强奸张某的念头,于是一直尾随张某到一偏僻地段后,上前捂住张某的嘴巴并将其放倒在地,意图对张某实施强奸。因遭到被害人张某的强烈反抗,犯罪嫌疑人夏某的强奸行为未能得逞,遂转而对被害人张某实施抢劫,抢走被害人张某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

犯罪嫌疑人夏某在抢劫得逞后离开案发现场,发现自己就此喜欢上了被害人张某,为找到被害人张某向其示爱,犯罪嫌疑人夏某将抢到的被害人张某的手机拍成照片,附上示爱文字制作成“以物寻人”启事,在案发地点附近的牌楼上张贴以期找到被害人张某向其展开追求,并称会在案发地点附近一直等待被害人张某的到来。被害人张某路过张贴“以物寻人”启事地点发现该启事后报警,接警派出所随即派出警员在案发地点附近将等待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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