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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禁言公告

发表于2011-08-06

鉴于“物业侓师**”ID有辱他人行为,予以永久禁言。望各位坛友引以为戒。

为保证帖文的完整,其以往发言暂时不予删除,还望谅解。

发表于2011-08-07

我不会计较的,他的行为只能说明他的水平其实很低,一旦被人揭穿必然脑羞成怒,封他的ID没用,他不过是又指使一个人到网吧发这些东西。

发表于2011-08-07
引用:物业律师 在2011-8-7 8:53:51写道:原帖
我不会计较的,他的行为只能说明他的水平其实很低,一旦被人揭穿必然脑羞成怒,封他的ID没用,他不过是又指使一个人到网吧发这些东西。
 
论坛允许发表任何个人见解,观点不同可以探讨商榷,但决不允许侮辱他人的ID出现,大家也应尽量避免采用恶语相向、谩骂等方式相互攻击。 家有家风,坛有坛道, 咱们要一道努力,做个讲文明的人。
发表于2011-08-07

呵呵,版主终于发威了。要引以为戒呀,不然那几号也要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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