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精装房 迷失的理想 <建议置顶>

发表于2005-10-06

居住的终极诉求应该是消费者花钱后可以直接享受到所买产品带来的愉悦,精装房将是房产产品发展的必然!看着售楼部的样板间,购房者往往怦然心动。在“精装房”的诱惑下,欣然掏钱。但接收房屋时却让买卖双方倍感尴尬:不合心意、达不到标准的地方太多,购房者喊上当、开发商与装修公司推诿扯皮,有关方面近年力推的精装房,装修有无标准?一个案例,引发诸多思考……

案例:让我再选择绝对不买精装房

近段时间,本报连续接到几起有关装修房的投诉。上周五,一位姓杨的女士在向本报讲述她购买精装房的经历时形容,“简直就像一场噩梦”。杨女士称,当初她购房签合同时,开发商承诺该房屋的装修标准相当于三星级酒店的精装修,每平方米造价500元。合同约定装修前,甲、乙双方及装修方将现场签订装修协议。但开发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通知杨女士签订装修协议而直接进行了装修。今年初,开发商通知杨女士接房。杨女士在现场的见闻却让她很生气:房间内充斥着刺鼻的装修味,马桶漏水、家具多处破损、阳台还是水泥地面、楼梯本为实木踏板变成了强化地板、屋顶扣板高低不平、楼梯扶手多处裂痕……杨女士至今后悔不已:“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绝对不买精装房”!

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由于许多购房者对精装房普遍表现出对装修质量、设计等方面的不信任,开发商也觉得精装房的操作难度大,后期易产生矛盾等,导致了目前市场出现这样一种现象:消费者不愿接受精装房,开发商也不愿提供精装房。

精装房的路该怎样走?精装房目前存在哪些问题?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部分业内人士及成都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的相关负责人。

观点一:装修质量是关键

据记者了解,目前消费者对精装房最大的担心就是质量问题,他们认为,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合同时必须对装修标准详细说明,对质量及其后期的保修工作做出保证,否则会出现很多矛盾。杨女士认为,精装房要想获得市场认可肯定要增加透明度,让消费者在整个装修过程中充当参与者而不是简单的接受者。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跟装修公司暗箱操作,同时也可体现业主更多的自主权。

观点二:装修风格众口难调

成都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的林秘书长称,实际上国家建设部提的是“统装房”,“精装房”只是开发商的提法。他认为全装修房的实施目前在成都还有难度,开发商提供的产品跟消费者的心理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许多消费者也表示,目前市场上提供的装修房不符合他们的需求。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全装修房能够让业主省时、省力、省心,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全装修住宅的实际效果和业主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尤其是千篇一律、选择余地不多的装修菜单很难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而且,装修质量、价格等透明度不高,使消费者利益容易受损。

观点三:装修质量难以保证

成都尺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传海称,成都目前的精装修房整体水平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其装修质量、设计等都难如人意,尤其是装修质量难以保证,有些开发商都是将房屋打包承包给一个或几个装修公司,缺乏监督和严格检验,有些装修是好看不中用,给消费者日后的使用带来诸多麻烦,导致后期扯皮的事情较多。发生纠纷后,开发商和装修公司又互相推诿,消费者难以维权。

购房宝典

精装修亟待确立行业标准

“买精装房,我以为能完全实现我的居住梦想,没想到现实给了我一个大巴掌”,杨女士在描述她当初购买精装房的初衷时这样对记者说。

其实跟杨女士有着相同想法的人还不少,许多人购买了精装房都巴不得自己的房子装成“皇宫”,这种想法实际上是不理性的,消费者在购房时不能无限夸大自己的梦想,毕竟房屋是大众化产品,不能满足每个个体的需求。“重装饰、轻装修”,大多数开发商都认为这是市场发展的一种趋势,人们所谓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可以通过后期的局部装饰来达到。业内人士提出,大力推行装修房,必须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分级的、适应现在市场状况的装修标准,像法律条文一样,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有据可依。同时,还要有一个执行标准的机构,以保证标准能真正在市场上推行下去。否则很难大规模地推进全装修房。

购房宝典

四招教你验收精装房

对于购房人来说,对精装房进行验收的依据就是他们的购房合同及其合同附加条款。在这些与住宅装修有关的合同条款以及附加条款当中,应该详细地注明住宅装修所有项目所使用的主要材料以及设备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商,关键项目的工艺做法、标准,重要的装修项目甚至应该在合同附件中备有必要的图纸。成都尺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传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为精装房消费者提供了四大验收“法宝”。

一、验收装修房时,最好有专业人员陪同,验收时首先应关注厨卫、门窗、墙体等造价高的大件;

二、要检查是否漏水、电路是否畅通等;

三、看所用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材质、设备等是否跟合同约定一致;

四、重新测量室内面积,看是否跟合同约定有较大差距。

另外,成都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的林秘书长告诉记者,购买装修房的消费者在验房时一定要仔细,如果发现一些直接影响居住的严重问题,可以拒绝接房或按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赔偿,对于其中一些细小的缺陷,可以要求开发商或物管公司进行整改等。总之,尽量将矛盾在前期或中途处理掉,因为一旦引起纠纷或官司,处于弱势地位的往往还是消费者。

业内支招

购装修房把细签合同

精装修商品房与毛坯房在签订合同时并无太大区别,但精装房合约中有很大篇幅是关于装修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精装房屋、签订购房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施工质量。可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明确装饰工程的监理公司。

2、建材及设备质量。精装房屋所使用各种主要材料在合同中应该准确无误地标明,不要有任何遗漏,特别是那些含金量较高的设备。

3、环保问题。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这些标准的要求;装修完后,开发商应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居室保修。有些项目在竣工验收时也许不能查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而必须通过使用才能发现。目前国家已经把住宅的装修保修期定为两年,在合同中也要同时标出。

5、纠纷解决。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的处理方式,消费者在签订时一定要看仔细,防止发生争议后找不到合同依据。另外,即便选择双方协商的其它方式,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也一定要详尽,这是一旦发生纠纷后妥善处理问题的前提条件。

特别要提醒的是,签订精装房屋购买合同要注意“装修”部分的约定,在法律上合法的事先约定效力最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签得仔细、详尽,多设想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防患于未然。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