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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春天安第一城业主致天安地产开发公司的公开信

发表于2013-08-06

  天安第一城(以下简称天安)自2003年首批业主入住以来,居住面积和入住人数不断增加,同时,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业主的积怨也越来越深。天安业主委员会结合业主普遍反映的情况,对天安地产开发公司提请以下问题,请贵公司认真考虑,限期答复为盼。
第一,湖区建设。所谓的“温德米尔湖”,是作为开发商销售房屋时的一个宣传亮点,无论是早期卖房,还是当前四期销售,一直在强调该湖区的存在及其优美的环境。但现实情况是,湖区建设的施工质量没达到设计标准,防水施工不合格,后期也没有维护,导致现在湖水干涸,杂草丛生,垃圾满地。可笑的是,已经干涸的“温德米尔湖”仍出现在售楼处的宣传片里,以波光粼粼的面貌吸引着不知内情的前来看房的准业主。对此,园区内业主们十分不满,强烈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划,对湖区进行整改,交还给业主一个合格的湖区。
第二,排水系统改造。天安第一城地处洼地,南北高,东西高,中间低,现有的污水、雨水排放设计不合理,后患无穷。市政的排污管网从天安下方通过,原本的排污压力已十分巨大,四期设计时仍把排污口与一期排污管线连接,且管网口径不匹配,四期业主入住后,排污压力剧增,这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开发商应当负责任地面对管网改造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开发期内及时改造,避免后患,对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应给予赔偿。
第三,自来水管网改造问题。当前天安采用大表计数、代收代缴的方式收缴每户的自来水费用。由于在前期开发时开发商没有达到自来水公司要求的设计标准,造成园区内跑、冒、滴、漏的自来水损耗都由物业公司和业主承担,损失巨大。强烈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在其开发期内完成对自来水表和管网的改造,达到市政标准,实现由水务公司抄表收费,以降低物业费用和业主负担。
第四,会馆权的归属问题。目前开发商对外包租会馆,游泳馆、网球场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也一并整体包租,业主对此反响很大,一是业主对游泳馆、网球场等公用设施拥有使用权,整体出租侵害了业主利益。二是前三期开发时,开发商描述的会馆属于公建面积,那么每个业主购房时都分摊了这部分公建面积,如今会馆对外出租,每年租金的使用应当使业主受益。此外,园区内会馆的开业和经营应以业主同意为前提,开发商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擅自出租会馆,构成了对业主的侵权。对于当前会馆权归属不明晰,擅自对外整体出租包括公共设施、绿地在内的会馆使用权问题,请贵公司给予答复。
第五,关于地产开发的配套建设问题。开发商应当为物业公司提供用房,包括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独立的场所。目前,物业公司仅临时借用未销售的房屋作为场所,业主委员会没有独立的场所。前期开发时也没有设计垃圾处理站,导致垃圾处理随意化,不仅污染了园区环境,也给卫生安全带来隐患。要求开发商完善配套设施,投入资金,提供物业及业委会的用房,建立永久性垃圾处理站,杜绝随意安置垃圾的做法。
第六,园区基本设施不完善,智能管理系统受损严重。让人无法想象的是,号称高档社区的天安,3期33户别墅无法安装宽带,没有电视信号;一、二、三期门禁管理系统瘫痪,许多业主反映三期门禁交房时就无法使用,导致近几年来业主财务被盗现象时有发生,业主对此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开发商投入资金整改。

发表于2013-08-07

看这几个问题 可都不是小问题啊 而且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 真心希望责任方 尽早给予解决方案  

发表于2013-08-07

天安地产的开发商,你可负点责任行吗????

发表于2013-08-08

这几天融创的物业不也上电视了吗,其实这样的问题很普遍,不过做为天安四期的一员,很高兴前几期的业委会能替广大业主主张应有的权利,这样的业务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无论结果如何,我们努力过了就可以了。我个人认为天安公司应该会正视此次业委会的提案,虽然最终解决的结果可能和我的期望会有差距,但我们在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中希望看到天安公司的诚意,希望天安公司能给老业主,准业主以及未来的潜在业主一个大公司应有的信任。

发表于2013-08-08
搜房网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长春天安第一城业主致天安地产开发公司的公开信”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8-08

天安开发商太不负责,只知道怎么捞钱赚钱,你做好对业主的服务,让小区业主安心,你的房子自然是大卖!!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想捞钱??

发表于2013-11-14

废除现有物业,另聘一家好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吧。。。

否则死定了。。。没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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