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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三)

发表于2007-08-08
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5)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6)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7)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8)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9)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10)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良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6)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场所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要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具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秩序维护员经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6)每年进行消防培训一次。
5、卫生保洁服务
(1)小区公共场所、楼道、楼梯、主次干道,每天清扫一次。
(2)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3)楼道玻璃每季擦拭一次。
(4)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
(5)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
(6)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虫孳生。
(7)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小区内公共排放雨水、污水管道定期疏通,保证排放管道畅通。
(9)对雨水、污水排放井定时清掏,保证排放井通畅。
6、绿化管理及养护
(1)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死树,及时清除,并适时按需要补种。
(2)绿篱每年应进行修剪,及时清除修剪废弃物。
(3)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防沙、预防病虫害。
四、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4)4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5)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6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6)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8)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9)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进行管理服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5)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6)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7)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8)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9)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0)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1)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五、五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政策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5)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6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6)每年与业主作有效沟通。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8)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公布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9)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进行管理服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5)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报修值班电话,建立回访制度。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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