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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吉林防止高考舞弊 5条禁令实行责任追究

发表于2010-05-28

为了整治考风考纪,吉林省近日召开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暨加强考风考纪工作会议,实施“五条禁令”,对舞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成绩和下一年高考资格;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失职失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等违纪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蔷说,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高考“一把手”工程落实到位。对发生高考舞弊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不仅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而且要追究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吉林省副省长陈晓光表示,高考的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的高考工作负总责。对违纪舞弊行为实行“零容忍”,决不搞“下不为例”。

 孙进技校老师认为,希望这5条禁令能让吉林省高考变得更公正、更纯洁一些,但路漫漫,要想根治,还要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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