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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电梯广告收入应属业主,物业不能独吞,怡通家园物业因此已返业主电梯费.

发表于2010-01-15
电梯是业主的共同财产,物业私自独吞广告收益,侵害了我们业主的利益。我们应一齐讨个说法!怡通家园业主委员会已与物业部门就此进行交涉,并争回了业主该得的利益。
发表于2010-01-16

你说的对,我在开发单位初步了解了(等待规划资料中),会馆没有其他产权人,是小区配套设施,其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如何使用是由业主决定)。

同样,电梯广告等其他利用小区进行经营活动要经过业主同意,除掉基础费用,收益也归业主共有。

经营收入用来弥补物业费用(弥补物业费用不足或减低收费)为比较合理和通用的做法。

希望哪位邻居能提供有其他同档次小区电梯收费的标准,咱们的电梯费好像过于高了。怡通家园具体做法请介绍一下,我觉得咱们可以参考他们的做法。

业委会讨论过这件事,希望邻居们支持。

发表于2010-06-01
电梯费绝对的高 服务现在也不到位 住了多年 草坪都没完全覆盖
发表于2010-06-01

当初买房子 全封闭24小时全天候安保 现在各色人等自由出入 门前的保安形同虚设 会馆锻炼的杂人社会人自由出入 地下市场有入口 还有什么部队的黄楼的人 部队的大兵 都能进出我们小区 多少年每个说法

小区甬路 设施 毁损严重 都没有及时修正补救 保洁人员少 清理不及时 不到位 报箱丢报纸 高层那栋的2栋非小区的住户随意破坏铁栅栏成为随意的大门 没人管 等等 太多问题

成立的业主委员会 悄无声息 不知道行使权力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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