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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出台加强食盐价格监管措施

发表于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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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长春日报》记者 杨宝迪

  

  17日,针对市场出现的部分非理性消费行为,市发改委公布了加强市场食盐价格监管的相关措施,强调“食盐价格属于政府定价商品,凡不执行政府规定价格销售食盐的行为都属价格违法行为”。

  市民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长春市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根据省物价局制订的食盐价格,目前,我市主要食盐零售价格为:加碘精制盐350克装每袋1.00元;加碘粉洗盐500克装每袋1.30元;绿色加碘精制盐350克装每袋1.30元。

  即日起,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实施联动,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对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将进行公开曝光。

 

 

 

长春晚报3月18日二版

发表于2011-06-20
发表于20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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