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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禁止在小区公共绿地内栽种植被及蔬菜的通知

发表于2015-06-25

尊敬的业户:

   您好!

由于个别业户在绿地内私自栽种植被及蔬菜,给清理绿地及补种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且不利于绿地的养护。请已经在小区绿地内种植植被及蔬菜的业主,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将私自种植的植被及蔬菜拔除,逾期仍未拔除的,社区居委会及物业公司联合予以清理,不再另行通知。

极少数业户利用公共绿地自行种植植被及蔬菜的行为,已违反了《中海物业业主公约》,侵犯了小区业户的公共利益,对此业户反应强烈。

    希望中海水岸馨都全体业户及家人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绿地,保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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