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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补交物业维修基金的问题

发表于2011-11-17

看见橙郡有人问物业维修基金的问题,这个我问过有关部门了,这个事其实不怨中海。ZF的意思是以前按照2.5%收取不合理所以出台政策:1月1日起按照面积收取。
这就产生误会了,中海认为1月1日起卖得房子都是按照面积收取,ZF理论上也是这个意思,这就出现问题了,物业维修基金是开发商垫付的,也就是说在拿下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开发商要把物业维修基金垫付给有关部门。因为中海橙郡这部分都是在新规定以前拿得预售证,所以不论你房子什么时候买都是按老标准收取。
所以就产生了一个差值。
这个我也问过朋友,既然政府觉得以前的不合理,干嘛不把钱退出来,还要继续按照不合理的收取?多不人性化。
朋友很诡异的说:“吃进去的让你吐出来你干吗?...”
当然了最合理的办法就是 按照购房时间ZF把钱退还给开发商。开发商就不需要找业主来补这部分差值了

发表于2011-11-17
开发商应该有责任公开预售许可证取得的时间


E6、E9的预售许可证的时间应该公开一下才对


什么事情按规定来


让购房者明白咋回事就行


我觉得谁也不是说就差交这点钱


只是大家都不愿意把钱交的不明不白这才是最重要的!
发表于2011-11-17
事,不掰扯不明!
楼主这样一讲大家就明白了。。。

可能在购房时,
销售为了讨好大家而没有把事情说清楚
或者压根她们就不懂
或者装傻
。。。。
总之,钱落在谁的兜里是清楚了
必须要掏的钱也还是得交  !
发表于2011-11-17
引用:君心飞扬在2011-11-17 12:20:31写道:原帖
事,不掰扯不明!
楼主这样一讲大家就明白了。。。
可能在购房时,
销售为了讨好大家而没有把事情说清楚
或者压根她们就不懂
或者装傻
。。。。
总之,钱落在谁的兜里是清楚了
必须要掏的钱也还是得交  !
 
 这个我私下问了 是销售问的代办公司,代办公司问得总公司。总公司没问明白,所以一步一步下来就错了 呵呵
我还是觉得ZF既然承认以前不合理就应该把多收的钱退回来
发表于2011-11-17
引用:suiyan5937101在2011-11-17 14:03:27写道:原帖
引用:君心飞扬在2011-11-17 12:20:31写道:原帖
事,不掰扯不明!
楼主这样一讲大家就明白了。。。
可能在购房时,
销售为了讨好大家而没有把事情说清楚
或者压根她们就不懂
或者装傻
。。。。
总之,钱落在谁的兜里是清楚了
必须要掏的钱也还是得交  !
 这个我私下问了 是销售问的代办公司,代办公司问得总公司。总公司没问明白,所以一步一步下来就错了 呵呵
我还是觉得ZF既然承认以前不合理就应该把多收的钱退回来
 
 吃进去了,咋吐出来?
那是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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