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版主,新规定。保利罗兰香谷业主论坛最新规定。
- 发表于2009-07-28
堪称花木兰、穆桂英啊!
呵呵!
本版主一定倾力协助一袭青衣的工作!
- 发表于2009-07-30
请新版主好自为之。别主观臆断乱删帖子!!!!
论坛是代表保利大多数业主利益的,不是你说怎样就怎样!反映实际情况帖子居然也不见了!是不是可笑?是不是也在给别人立规定,而自己却不顾!
- 发表于2009-07-30
论坛是为业主服务的,同时也是为那些有管理力度的开发商服务的。而不是为开发商遮丑的!!!!!
- 发表于2009-07-30
我倒觉得新任版主的规矩订的不错。
支持一下!
- 发表于2009-08-03
一定要旗帜鲜明的贯彻下去
为了更好的维护论坛的秩序
也为了给广大网友一个清静的环境!
为净化保利罗兰香谷社区论坛环境,规范论坛对不符合规定的帖子的删除,特制定本规定。
1.欢迎商家和装饰公司发送与保利罗兰香谷社区相关的一切信息、照片、设计方案等,但绝不允许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和QQ号。以及一切未经社区许可的广告帖; 无论是谁,只要留有联系方式,必删之,24小时之内,请修改。
2.与论坛讨论主题不符的帖子;
3.无任何实际意义的主帖及回帖(如回帖内容只包含符号等)。
4.引起论坛内其他一定数量网友反感的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