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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瑞昌副市长回应“自家孩子被性侵,不会向政府要钱”

发表于2013-08-12

我们的“父母”官越来越有知识和水平了,难怪地方上的腐败现象遍地开花、并结出丰硕的腐果,因为这些腐败分子的水平已卓卓高于他们了,“父母”官们对他们已束手无策,真为这些无知的“父母”官们汗颜……

《新民周刊》日前一篇有关6名女童遭教师性侵案的调查报道,援引江西瑞昌市副市长蒋贤智对受害者家长的话说,“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我就不声不响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此言引发巨大争议。昨日,蒋贤智承认说过类似的话,但强调有前因后果和特定情境。


 

 

 

蒋贤智说,之所以说出“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这样的话,并不是因为觉得遭遇性侵是难以启齿的事,受害者就应该忍气吞声,而是站在一个母亲的立场觉得,孩子的身心已遭受巨大创伤,把她们带到市政府等公众场所,让她们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是对她们心灵的二次伤害。

“我说话也许不严谨,但作为母亲,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保护孩子隐私,治疗她们的身心创伤”。蒋贤智表示,至于她说“如果换作我是受害家属,‘不会到政府来闹,不会要政府一分钱’”,是因其当时正在和家属们解释,此事后续处理工作的当务之急,不是到政府要求赔偿,而是要依法依规解决。

蒋贤智与家属们沟通时表示,首先要依法对陶某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加害者以及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并要求赔偿。她说,“当时有些受害学生家属表示自己不懂法,执意要‘私了’,我还表示,如果有困难,政府可出面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家属打好这个官司。”

“在处理整个事件中,虽然不能一一满足受害学生家属的要求,但我们的心始终是和她们在一起的,过去是这样,将来也是一样,既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推卸责任。”蒋贤智说。

发表于2013-08-12

如果真是像你说的这样是“是希望保护孩子隐私,不想让孩子们受到二次伤害。”那么你干嘛最后还要加上“不向政府要一分钱”这句话啊??这是人话吗?麻痹的!官 员!!

发表于2013-08-12

真恶心!作为来处理事件的父母官说出这种站着说话腰不疼的话,太无耻了!

发表于2013-08-12

看看她被侵了的话,还会不会这么说!垃圾!

发表于2013-08-12

也许这人就是被"性侵"才有今天的官位。

发表于2013-08-12

找政府就定义为闹?政府该做啥你个市长知道吗?

发表于2013-08-12

她说的不都是人话吧!光保护孩子隐私就完了么?那施暴者呢?不该受到惩罚吗?

发表于2013-08-12

狡辩,继续狡辩!

发表于2013-08-12

让她梦想成真

发表于2013-08-12

所以你们去性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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