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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房验房流程...

发表于2013-03-23

一、 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注意事项: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开发商会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 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注意事项:收楼要验哪些内容?——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购房面积从房屋交接的实践来看。

三、 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
注意事项: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四、 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
注意事项:和开发商签交房合同时,开发商有责任向业主出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等。By 城市团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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