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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将6岁男童肢解焚尸受审

发表于2013-08-16

 两年前,大冶6岁男童柯锦成在途中被人掳走,凶手将其杀害后用菜刀肢解,随后用汽油焚尸。去年11月,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凶手张卫兵一审被判死缓,其上诉后,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昨日,黄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张卫兵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病。


 

 

6岁男童被肢解焚尸

案情回顾:

2011年11月11日下午,大冶市陈贵镇刘家畈村柯友仕湾的柯家人相当焦急,原来他们家今年6岁刚上的柯锦成到了放学的时间仍没有回来。在寻找无果后,柯家人当晚报了警。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陈贵镇刘家畈村张家卫湾37岁村民张卫兵行为反常,有重大嫌疑。

11月22日,民警在张卫兵家的卧室地面上发现大量疑似血迹,并在另一房间发现一个装有汽油的塑料瓶和一个小铁锅,锅内有已焚烧的尸骨遗骸。经DNA鉴定,遇害者正是失踪多日的柯锦成。

当日下午,警方在大冶市灵乡镇一旅社内将张卫兵抓获归案,当场从其随身物品中查出沾有血迹的菜刀和床单,经鉴定,上面的血迹均系死者柯锦成。

昨日的庭审上,检方根据证据还原了案件事实:当天下午,柯锦成经过张卫兵家时,被张强行带至其卧室,然后将其杀害。当晚7时许,张卫兵到灵乡镇加油站购买了30元的汽油,为便于转移尸体,他先用菜刀将尸体肢解,然后放至铁锅内用汽油焚烧,作案后锁门逃离现场。

庭审之争:到底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面对法庭的讯问,张卫兵往往答非所问。他说,他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他不认识柯锦成,之所以带菜刀,是因为有带刀的习惯,但菜刀上的血迹他说不清楚。对于购买汽油一事,他也予以否认。当检方向他出示证物时,他竟否认菜刀是他的。

另外,张还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病,并称黄石精神病院曾两次把他“抓”进去了。证据显示,2010年6月,黄石市精神病院就曾收治过张卫兵。

两份不同的精神鉴定意见,使张卫兵到底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成为庭审的焦点。

省人民医院精神病研究所的鉴定意见是:张卫兵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武汉市精神病院的鉴定意见是:张卫兵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张卫兵的辩护律师首先指出,张卫兵作案时动机不明,与死者不认识,而且年龄相差30多岁,与死者父母也不认识,无任何纠葛,不为财也不为报复;另外,张在作案后未掩盖犯罪现场,这种行为也不合常理。这些都说明张杀人是因为其精神有问题。

检方反驳说,张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犯罪后果客观存在,至于其如何犯罪及作案动机是否明确,均不影响案件定性。之所以采用省人民医院的鉴定意见,是因该鉴定更全面,分析更合理。

家属悲愤:殴打凶手13岁的儿子

昨日庭审过程中,柯锦成的家属两次欲冲上去打张卫兵,被法警拦住。虽然事情过去近两年,但柯锦成的家人还是难抑悲伤,庭审中,他们一直在哭泣。

据张的律师介绍,案发后,镇政府救助了死者家属11万元,张家也赔偿了2万元。但柯锦成的爷爷说,他们要的不是赔偿,而是要求法院判凶手死刑。

据了解,张卫兵原是刘家畈铁矿的一名工人,下岗后,每月的生活来源就是360元的生活补助。张卫兵曾娶了一个四川老婆,因不堪张卫兵的家暴,留下当时一岁多的儿子离家出走。昨日,张卫兵13岁的儿子小成(化名)也来到了法院。

由于未成年,小成不能进入法庭旁听。令人意外的是,小成的到来激起了死者家属的愤怒,他在庭外被柯家家属痛打了一顿。庭审结束时,记者在法院侧门见到了不断啜泣的小成,他的手臂和脖子上有被打过的红印子。此时,柯锦成的妈妈突然冲了过来,欲再次打小成,被小成的伯父挡住。

面对记者的问话,小成默不作声。张卫兵的二姐说,自从他爸爸出事后,小成就变得沉默了,什么话也不说。

此案未当庭宣判。

 

 

 

发表于2013-08-16

如果真是他杀的,不管他有没有精神病,都应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什么正常人杀人要受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就不用,什么逻辑来的.

发表于2013-08-16

这案件明显有疑点,可能是杀人嫁祸也不一定,疑点层层,怎么可以草率定案!还需要再次侦查一下,菜刀的来历,汽油的来历是否属实。或许真凶利用次嫌疑人有过精神病的便利制造了假象呢?这些问题也值得思考!

发表于2013-08-16
引用:蛋糕棉花在2013-08-16 10:44:51写道:
3楼

 这案件明显有疑点,可能是杀人嫁祸也不一定,疑点层层,怎么可以草率定案!还需要再次侦查一下,菜刀的来历,汽油的来历是否属实。或许真凶利用次嫌疑人有过精神病的便利制造了假象呢?这些问题也值得思考! 

 

你看侦探片看多了吧

 

发表于2013-08-16

管他什么病啊杀人偿命毙了再说

发表于2013-08-16

杀人了 判个死刑这么困难??

发表于2013-08-16

太残忍了  自己还有儿子

发表于2013-08-16

今天他说神经不正常明天别人也说自己不正常,精神病正常的是时候杀人也说自己有病那岂不是随便他去杀人了,不管你是不是有病有问题既然杀人了就应该一命还一命

发表于2013-08-16

本来挺同情受害者家属的,但看到家属殴打凶手13岁的儿子那里时,我却更加同情小成,犯人家属就可以随意拿来泄愤吗?何况只是个无关的孩子

发表于2013-08-16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3-08-16 10:51:04写道:
9楼

 本来挺同情受害者家属的,但看到家属殴打凶手13岁的儿子那里时,我却更加同情小成,犯人家属就可以随意拿来泄愤吗?何况只是个无关的孩子 

 我觉得死父母的反应人之常情啊!换位思考,要是别人无缘无故杀了你的小孩,你还能对着那个的小孩圣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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