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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月27日打卡】“华瀚四季”打卡周,国家会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吗?

发表于2011-07-27

      最近两天,有媒体报道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桃园小区将成“全国第一家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的物业”。7月26日,深圳规划国土委就此事作出回应,称这一说法“没有依据”,200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理。”

      土地使用期满70年后政府是否要无偿收回房产?深圳新闻网就此事采访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个别媒体关于‘深圳政府全国首次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是没有依据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及第二直属管理局从未就金桃园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接受过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199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但是,200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照法律规定办理。”

      将来我们的房产土地到期了,会不会被国家收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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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7-27
占楼
发表于2011-07-27
打卡
发表于2011-07-27
自动续期哦!!!
发表于2011-07-27
打卡了
发表于2011-07-27

鬼知道

发表于2011-07-27
打卡
发表于2011-07-27
打卡,确实不知道
发表于2011-07-27
应该不会吧
发表于2011-07-27
到那天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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