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北京两孕妇地铁内互殴后对簿公堂 只因纸袋碰腿

发表于2013-05-21

晨报讯(记者 颜斐)两名孕妇在地铁里因琐事互殴,在各自受到行政处罚后,她们又对簿公堂,其中一人向对方索赔3.8万余元。昨天上午,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发表于2013-05-21

两名孕妇在丈夫陪同下都亲自出庭,两人对谁先动手各有说辞。28岁的赵女士说,去年12月12日晚8点,她在顺义区俸伯地铁站南口乘坐电梯时,王女士的东西碰到了她的腿。“她开始道歉了,但又随口说了其他的话,还追着我骂。我也骂了她,是她先动手打的我!”赵女士说,自己当时怀孕3个月,便向对方求饶,还大声叫道“我是孕妇,你别打我了”。但王女士不但没有停手,还用脚踹她的肚子和腰部,经在场群众劝说和阻拦才把对方拉开。赵女士说,她事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3天,经医嘱休息一个月,对胎儿经行了两次复查。赵女士认为,王女士故意伤害她腹中胎儿,其行为严重侵害胎儿的生命和健康,为此,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胎儿检查费等共计13524.78元,精神损失5000元,赔偿腹中胎儿的身体和精神损失20000元。

发表于2013-05-23

真的搞笑的啊

发表于2013-05-23

我去 碰一下就这样 纸扎的啊 

发表于2013-05-23

敢再无聊点儿不

发表于2013-05-23

太扯了

发表于2013-05-28

泼妇啊

发表于2013-05-28
引用:锅包肉肉 在2013-05-28 15:25:36写道:原帖
泼妇啊

造个句~

发表于2013-05-28

还是注意点孩子啊

发表于2013-05-30

太扯淡了,没事干了还互殴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