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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春热用户已申请停热中途又想供热?费用按天收取!

发表于2015-10-09
标签:供暖 企业 缴纳 费用 申请 

长春市民胡先生现在办理停热手续,但因为去外地又不确定冬季能不能回来,所以,他想咨询一下,采暖期中又想恢复供热是否可以?

相关专业人士表示,10月15日前,已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不用热并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在供热期间又申请恢复供热的,并具备恢复供热条件的,需从恢复供热之日起缴纳恢复供热后的热费(供热期应缴纳热费总额÷167天×恢复供热后天数),已缴纳的20%基本热费按月扣除,其余退还。对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恢复供热时不允许供热企业向其收取开栓费等各种费用。

长春市民李女士去年办理了停栓手续,今年想正常供热,不知是否需要缴纳恢复供热相关费用?

专业人士介绍说,如果不是恶意拖欠供暖费用,被供暖企业断管的,恢复供暖时不收取费用。

发表于2015-11-12

现在供暖费了,每平米降了2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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