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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装修合同不可不知的知识

发表于2015-08-10

装修纠纷往往会令业主很“受伤”,有时候即使业主十分谨慎、合理的进行维权,但结果却并不是十分理想,因为许多家装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早已给自己留足了“退路”,只是消费者未能及时发现罢了。对于装修合同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业主必须给以足够重视。


合同主体不明晰。很多公司在合同上只盖一个章,并未填写完整的公司名称。业主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看合同上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相关资质中的法人登记情况是否一致。


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应与公司就增项事宜约定清楚,保证增项费用不能超过一定范围。


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房屋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发表于2015-08-10

有用!

发表于2015-08-10

已收藏!辛苦楼主

发表于2015-08-10

是啊,这些一定要知道

发表于2015-08-10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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