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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新院士和杰出人才每人可获600万元奖励

发表于2017-08-31

30日,记者获悉,为实行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深圳市人社局、市财委、市住建局共同发出《关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据悉,该《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符合条件的深圳高层次人才将获最高600万奖励。

而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4项条件,分别是:在深圳全职工作;在深圳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作为附加条件,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深圳户籍。

在奖励补贴上,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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