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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置顶】李少红拍摄的影视作品,屡次获奖

发表于2015-07-10
标签:北京 市场 视界 公司 电视 

作为荣信达公司的老板之一,李少红是中国电影第五代的女导演代表,她的影视作品屡次获奖,在影视界备受好评。
第一次当导演,李少红是抹着眼泪拍的。那时1987年,为了迎合市场化大潮,国内各大电影制片厂都在组织拍摄商业片。李少红说,北京电影制片厂当时扒拉来扒拉去就是他们几个年轻导演,于是这个任务就意外地落到了她头上,“那时候大伙说到好莱坞都谈虎色变,唾弃好莱坞的商业电影。我当时不愿意拍,最后还是掉着眼泪去拍的。”李少红在电影学院导演系的班长田壮壮就劝她说:“你拍吧,最起码你能得到机会,证明你是可以的,等得到认可就可以拍自己想要拍的。”在这种情况下,李少红完成了处 女作《银蛇谋杀案》,因为有18处血腥镜头被举报、批评。但令人欣喜的是,当时卖掉200多拷贝,是当年最卖座的电影之一。
拍完《银蛇谋杀案》,李少红终于有机会拍自己想拍的电影。她的第二部作品《血色清晨》,取材于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的谋杀案》,李少红说,“当时我特别想改编这部小说,但中国还没有版权法,我们尝试着联系大使馆,希望能把一封信交给马尔克斯,但也无疾而终。”这部作品对李少红来说,是第一次对艺术电影的探索。《血色清晨》中,李少红尝试不用近景,用中景和远景来表达一种“客观的态度”,但当时又被领导批评了,“这导演会不会拍戏?”在李少红的坚持下,电影如期上映,当时放第一场,全场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默默走出了电影院,李少红说,“我心想完蛋了,但大家都很使劲地跟我握手。张艺谋后来跟我打电话跟我聊这部电影,他当时在拍片,到县城买票看的,他说人很多,他是被挤得贴在后面墙上看的。”
李少红的《红粉》一举斩获柏林电影节银熊奖,但拍摄过程一波三折。1993年中国开始有版权法,原著苏童的《红粉》在版权法之前卖给了北影厂,也定了让李少红来拍。版权法之后,苏童又卖给刘晓庆,刘晓庆想让姜文拍这部片子。北影厂不干了,于是打起了这场“第一官司”,最终仲裁的结果是北影厂赢了。李少红说:“当时冯小刚提溜着王朔的《动物凶猛》剧本来找我,让我别着急。王朔原来跟我住一个大院,剧本写的就是我们院子的事情,跟我太贴近了,我说等我拍完《红粉》再拍它。冯小刚又拿着《动物凶猛》找了姜文,就是后来的《阳光灿烂的日子》。我觉得《红粉》中主角最适合姜文,于是到《阳光灿烂的日子》片场找他,哪怕晚一点开机也要等他。后来姜文还夸我"特别有胸怀",其实我真的是因为角色适合才去找他。虽然有过纠纷,但是朋友关系因为电影更近了一步。”

李少红不可多得的在电影、电视两个领域都获得了成功,她的作品自成一派,具有鲜明的“李氏制造”的风格,华丽的服装、优美诗意的台词、哲理的人物对话等等都成了李少红电视剧的鲜明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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